省财政厅国资处林业厅对兴隆山保护区拟报废资产进行核实工作
发布时间:2015-03-19 16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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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3月18日,甘肃省财政厅国资处主任成家蔚、省林业厅计财处主任许原等领导在兴隆山保护局局长张永虎、副局长周世昌等的陪同下,核实我局建于60-70年代房屋、办公设施及床上用品拟报废情况。
核查组先后到官滩沟管理站、麻家寺管理站、朱家湾苗圃、兴隆山宾馆等地进行了实地查看,根据房屋产权证号、座标和办公设施及床上用品的规格型号逐一核对,拍照、登记、使用人签字等方式核实,并对兴隆山保护局资产管理及报废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。
通过这次资产报废核实,对兴隆山保护局规范资产管理,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起到重要作用。
供稿:郑元金 摄影:王春玲 责任编辑:白莹